最新!这个政策的发布,将会影响药店未来3年的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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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深入分析了福建省最新发布的药店门诊统筹政策,这项政策可能预示着药店未来经营发展的方向。政策内容包括对定点零售药店的详细要求,如医保药品销售价格的统一、电子处方流转的规范、医保结算的实时更新等。特别指出,药店需要设立医保药品专区,配备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设备,以及与医保信息系统的接口改造。

12月6日,福建省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了一个《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看起来和全国各省的发文类似,但实际上区别很大,这个政策文件会代表“药店门诊统筹政策”的终局吗?

 

01、政策的背景

《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1. 其他省份的文都是医疗保障局一个机构发文,这个文是三个相关机构(医保、医疗和医药)的联合发文,内容的慎重性和可执行程度应该比较高。

2.  这个文是在12月底发出来,是在各省发文中比较靠后的政策,应该是经过各地药店门诊统筹试运行1年后的共识结果。

3.  这个文明确提出有效期三年,代表政策发文方对政策内容正确和可执行性的自信

4.  这个政策的内容特别细致,对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和价格、医保医师和医保药师均做了细节上的描述,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问诊&处方流转&发药均做了流程上的公示,这是在所有省份政策文件中最细节的一个文件。

医保体系是国家的纵向管理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全国各地的医保政策和管理体系的方向是趋同的,就是各省市的相关政策即使早期有区别,后期都会调整到趋于一致。所以,福建省经过“三医联动”发出来的这个政策文件应该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一定的“共识”和“方向“。

下面本文将跟随福建省药店门诊统筹的政策文件,对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给出药店应采取的措施。

 

02、关于政策内容的深度解读,对药店的影响是什么?

1、  “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解读:说明药店门诊统筹确实是放大版的“双通道”,主要的目的是医保带量采购药品、国谈药和挂网药品的渠道扩容,不是“医保个账的替代玩法。”

2、  “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在分区内相对区分集采联采药品、国谈药品、挂网药品,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解读:未来药店要明确设置“医保统筹药品专区”,自费的归自费;统筹的归统筹,药品采购、陈列、销售都彻底隔离,相当于“门诊统筹店中店”,这部分医保严格管理目录、采购和销售,可以理解是代销医保药品。

3、  “在医保结算区域配备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设备,对医保结算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解读:视频和人脸识别接入医保系统,这是药店门诊统筹的前提,所以这部分药店一点作假的空间都没有了。

4、  “能够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等要求完成接口改造,能够实时更新上传可供医保药品查询服务,实现医保即时结算,真实、全面、准确、实时上传医保结算费用和药品进销存等数据。“

解读:药店ERP系统根据医保局要求实时对接医保局,医保局门诊统筹相应的药品采购、销售和库存及时可查,对EPR公司来说可以增加接口费的相关收入,对药药店来说就是透明的呈现给医保局监管,这部分业务彻底是仓配业务,定价权和采购权均不在药店。

5、  “除药品配送业务外,承诺不代理、不转让、不委托第三方及各类平台开展门诊医保药品保障业务。

解读:这个部分应该是针对销售和采购环节的,应该是不允许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展示和销售,药店自有的商城展示和销售应该是允许的。

6、  “承诺按不高于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及采购交易子系统(简称: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下同)的挂网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处方流转医保药品费用。“

解读:这个是最重要的,就是药品的销售价格和医院一致。虽然没有明说“零差价”销售,但是实际上和医院一样,进货价和出货价均按照挂网价执行。

7、  “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

解读:这个限定了药品的销售目录是医保局挂网的医保门诊药品目录,其他药店自己的品种,不在这个目录内的均不能参与医保门诊统筹。

8、  以下药品不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范围:中药饮片、院内制剂;

解读:这里重复了药监局规定不能在药店销售的药品,但是重点是这个“中药饮片”,就是药店的中药饮片不能参与门诊统筹报销。

9、  “本省区域内的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互联网医院,均应参与药店门诊统筹服务。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

解读:参与的医疗机构“应纳尽纳”,医疗机构不分公立和民营,不分医院级别,只要符合医保局要求的都可以参加,所以不用着急找关系加入,做好经营分析再加入一样来得及。

10、 “条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实体互联网医院);根据相关接口规范要求,完成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接口改造和院内处方流转改造,实时连接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确保开具电子处方能够及时上传;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具的流转处方实行实名制管理,处方医师应为本医疗机构的依法注册的医保医师。)

解读:欢迎实体互联网医院(估计第三方独立互联网医院不行),医疗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处方平台对接;开方医生入医保库;药店审方药师入医保库。

11、  “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至12周。参保人到实体医疗机构开具处方且该医疗机构药房能够提供药品的,不实行处方流转。未经患者同意不实行处方流转。“

解读:这里的重点是线下就诊,院内已经配置的药品不能做处方流转

12、  “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协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承诺按不高于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处方流转药品费用;“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承诺按不高于国家谈判药品价格销售和按规定结算药品费用。

解读:和医院一样的待遇和一样的价格:零差价。

13、  “享受开具电子处方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计入参保人员相应年度支付限额”;“年终纳入开具电子处方医疗机构的基金总额预算清算和相关指标统计范围;

解读:报销比例和开具电子处方的医疗机构一致,就是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相应报销比例执行。报销金额计入开具电子处方的医疗机构统计和管理。

14、“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规程,  按照“应纳尽纳、规范管理”的原则,定点零售药店依以下规程申请纳入门诊统筹服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提出书面申请及承诺书→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定点零售药店实施连接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并申领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药耗招采子系统账号密码→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赋码并组织系统测试和现场核验。经核验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补充协议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

解读:门诊统筹药店资格不是稀缺资源,不是关系资源。“应纳尽纳”,而且出台标准的流程和办理规范,药店不用着急决定是否加入,认真考虑自己的投入产出和业务价值即可。

15、“医疗机构申请规程:按照“应纳尽纳、规范管理”的原则,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互联网医院直接纳入,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依以下规程申请提供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接口规范要求,完成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接口改造后,向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医保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现场核验→符合条件的,由医保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予以开通处方流转权限并签订补充协议”

解读:医疗机构自愿参与,“应纳尽纳”,也不用一窝蜂的参加,不强迫、不用找关系,从自身的业务出发决定是否参与,如果要参与需要做一些IT投入做医保系统对接和管理。

16、  “就医购药及处方流转规程:患者到实体医院门诊或登陆本省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医生开具处方并经患者同意后上传电子处方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将电子处方推送给患者并提供定点零售药店信息→患者选择定点零售药店并出具医保码(或医保卡)→定点零售药店凭医保码(或医保卡)调取处方并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配方和给出用药意见→配药→即时结算药品费用”

解读:问诊(线下就诊,或者实体医院自己的互联网医院线上问诊-处方推送到医保电子处方平台(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药店通过电子医保卡从指定平台调取处方-调剂结算。问诊和购药需求是从问诊端出发而是不是从药店端发起。药店电子处方系统要做一个系统对接,反馈处方已使用,下载保存电子处方。

17、  “参保人: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或微信/支付宝“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中的医保处方流转服务模块,可进行医保处方取药、可查询处方流转药店、处方流转医疗机构等。“

解读:这个说明整个问诊、处方流转、药品交易的流程是经过国家医保局、福建省政务平台还有福建医保局协同的业务结果。

18、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解读:基本上政策执行后三年不会大改了。

 

03、中小型连锁药店/区域商业公司的挑战和机会

1、有2B能力的药店和商业公司,拿出一部分药店(特别是离医院比较近的,交通方便的店铺)或者拿出一部分精力公关区县卫健委或者医疗集团,谈院外处方流转的合作,占坑,主攻医保门诊统筹业务,积极配合医疗集团做医保处方药业务,把这部分客户看作是流量来源,类似于有些医疗机构在社区做义诊,获取病患流量,辅助配套开展自费的非医保药品和健康服务项目。

2、  没有2B能力的药店,部分要转型做自费的药妆店,销售保健品、医疗器械、生活保健类、美妆类产品,做人群和店铺分型,主攻自费和医保个账业务。

3、  位置好的,周围竞争小的药店,继续做社区药店,主打便捷性和常见病/突发病的药品供应,围绕呼吸、肠胃、皮肤等常见病和突发疾病做医保个账和自费业务。

笔者由上述政策解读后推测,门诊统筹的政策最终落地后,药店将无法继续拿到以往医保个账的红利,同时流量的红利将会越来越少。因此,相关企业应该利用自身的私域病患以及自身的门店/品种优势,打造销售额增长的第二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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