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解析互联网诊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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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方位解析了互联网诊疗的概念、运作方式及其与互联网医院的区别。互联网诊疗作为实体医疗机构服务的线上延伸,主要针对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复诊,而互联网医院提供更全面的医疗服务。文章还讨论了预约挂号服务是否需要互联网医院牌照,以及如何区分初诊和复诊。此外,强调了互联网医院不能开展的服务,如首诊服务、危急重症患者的诊疗服务,以及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开具。

01、什么是互联网诊疗

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互联网技术,且诊疗范围限制在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复诊。
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通过注册医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为患者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服务以及“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这种服务的特点在于利用互联网技术,使得诊疗活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医疗机构,而是可以跨越空间的限制,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仅限于复诊服务,不得进行初诊。

02、与互联网医院的区别

· 性质不同:互联网诊疗是一种服务方式,是实体医院诊疗活动的线上延伸,而互联网医院则是一种医疗机构
· 服务范围不同:在服务范围上,互联网诊疗主要针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互联网医院则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包括电子处方、线上购药、健康管理等
· 服务人员不同:至于服务人员,互联网诊疗只能由本机构人员提供服务,互联网医院则可以使用本机构和其他机构的人员

03、预约挂号服务要申请互联网医院吗

互联网医疗服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直接的诊断和治疗服务,二是围绕诊疗活动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就诊导航、预约挂号等。仅提供第二类服务的平台通常不需要具备互联网医院牌照。
仅提供第二类服务的,通常不属于互联网医院的管理范围,无需具备互联网医院牌照。

04、如何判断初诊和复诊

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初诊和复诊的定义,根据上述《办法》的表述,我们理解,如果患者就一个(或者几个)特定的疾病已经在实体医院就医并取得了明确诊断,那么患者就这(几)个疾病再到互联网医院进行治疗,就属于复诊。
相反,就诊的疾病此前没有过就诊记录,则属于初诊。医生可以根据患者提供的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判断患者是否符合复诊要求。

05、复诊的认定有明确的标准吗

对于复诊的认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上海和山东等地有具体的要求,而没有具体规定的地区,平台可以参照复诊的一般分析思路来确定本平台内的复诊规则。

 

无规定的,依照法规进行判对于没有相应规定地区,平台可以参照上述对复诊的分析思路确定本平台内的复诊规则,需要注意自行制定的规则不能与国家规定明显冲突。
另外,也不建议规则设置过于严苛,如有观点认为复诊要求在同一医疗机构或者同一医生处有就诊记录。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缺乏法律依据,缩限了复诊的范围,也违背了互联网诊疗的意义。

06、互联网医院不能开展的服务有哪些

1)首诊患者的诊疗服务:医生应当判断患者是否符合复诊条件,不得为首诊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平台应当留存上述资料。
2)危急重症患者的诊疗服务: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的,平台和医生应当停止互联网诊疗服务,引导患者线下就医。对于病情变化而不再适合互联网诊疗的患者,建议接诊医生明确告知患者并将情况记入病历。
一方面该部分内容可以视为治疗意见,写入病历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写入病历可以作为医生履行告知义务的凭证,避免争议。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用药风险较高、有其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开具和配送。
 

07、哪些业务不属于互联网诊疗

仅向患者提供诊疗活动以外的卫生保健信息服务及其他周边服务的业务,如:就诊导航、挂号预约等,不属于互联网诊疗,不受相关规则监管。
 

 

08、互联网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谁

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具备经营资质,由互联网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由实体医院承担法律责任。医院与企业合作并对承担责任有约定的,在医院对外承担责任后,内部由各方按照约定分担。
互联网诊疗作为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模式,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它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就医途径,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完善,互联网诊疗有望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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