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如何合规地开具电子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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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讨论了互联网医院在开具电子处方时必须遵守的合规要求,包括确保处方对象为复诊患者、遵循规范的处方书写、禁止先药后方和自动生成处方等不规范行为。强调了医师开具处方后需药师审核、电子签名的重要性,以及与第三方药房或电商平台合作时签订书面协议的必要性。文章还指出了严禁商业统方和收取药品回扣的法律规定,以保证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和患者用药的安全。

01、开方对象是复诊患者,不能开具精麻药品
对于复诊患者,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时,需确保患者提供首次就诊于实体医院的证明,并在核对无误后进行处方的开具。
此外,医师应避免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精神类药物以及其他具有较高用药风险或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
02、处方书写应当规范
在书写处方时,医师应遵循规范,确保处方中包含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并且药品的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均应合理。
03、禁止先药后方
医师应在接诊后,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开具相应的药品处方,并在处方审核通过后进行药品的配送。
正常情况下,提供处方药的流程应为:看诊、开具处方、配送药品。医师和平台应避免在事后补开处方,尤其是避免在没有实质性诊疗的情况下出具处方。
04、不可自动生成处方
处方必须由接诊医师亲自开具,并附上医师的电子签名。不允许无处方权的人员或人工智能软件代替医生开具处方。同时,处方上也应有药师的电子签名,严禁通过技术手段虚假审方。
05、处方流转签订书面协议
互联网医院与第三方药房或电商平台合作时,应签订书面协议,确保第三方能够严格审方并避免处方的重复使用。
如果互联网医院委托第三方进行药品配送,相关的协议和处方流转信息应当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
06、严禁商业统方、收取药品回扣
电子处方和药品销量统计应用于符合法规政策的药事管控和学术研究等,严禁利用线上便利进行商业统方或将药品销量与医生收入挂钩从中抽取回扣。
医务人员应遵守廉洁从业规则和依法执业,不得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指定购买地点的药品、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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