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药品广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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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相关规定。强调了未经审查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罚款以及可能的营业执照吊销等措施。文章还指出了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的若干具体规定,如不得使用专业机构或人士名义作推荐、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所有疾病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01、 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02、 药品虚假广告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03、 广告内容违反规定 
1)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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